首 页

学院概况
招生工作
培养工作
学位工作
在职教育
重点学科
表格下载
 
关于省筹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yjsxy 发布时间:2010-3-18 15:20:58 阅读:2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通知本单位符合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省内自筹研究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研究生学院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如下:
1
、审查时间
2010年3月223月31
2
、审查条件
 (1)已通过同等学力外语和学科综合考试的省内自筹研究生
 (2)已通过论文答辩或2010年拟毕业的省内自筹研究生
3
、审查材料
 (1)省筹毕业证书(已毕业的省筹研究生,另附复印件两份);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另附复印件两份);
 (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另附复印件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另附复印件两份);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2006年以后通过考试的不提交合格证原件)
 (6)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2006年以后通过考试的不提交合格证原件)

 (7)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单;
  注:复印件全部复印在A4纸上
4
、其他材料
  填写《山西大学省内自筹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可在“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 表格下载 —学生用表”中下载),一式两份,研究生学院和学院各保存一份。
5
、审查合格的学生将相关材料提交学院,并和今年授学位的学生的答辩材料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表决。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山西大学研究生院

 

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传真):0351-70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