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学位办《关于安排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山西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晋学位办函[2010]1号)精神,现将我校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通知安排如下:
(一)凡参加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要求申请者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7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二)符合资格的申请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官证);
2、拟申请山西大学学位进行资格审查者,须出示在山西大学修学分的证明(省筹学生证、省筹毕业证、交费凭据、结业证、成绩单);
3、交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
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三)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3月22-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