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在校党委,校行政的直接领导下,依法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经济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对财务计划或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
三.对基建.维修工程的概算,预决算进行审计。
四.对其他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五.校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山西大学审计处
2003年5月31日
返回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