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聘任办法,山西大学特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环境科学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和旅游规划方向特聘教授人选。
1、应聘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热心为山西服务,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3)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5)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造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际水平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2、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指导博士生、硕士生;
(2)正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领先水平乃至国际先进水平;
(3)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内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工作,努力进入山西省和教育部创新团队。
符合条件批准为特聘教授者,聘期为3年。聘期内每年在学校工作9个月以上
环境科学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和旅游规划方向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积累和资料储备,可提供较好的科研仪器设备与实验条件。学校可为特聘教授提供工作用房和2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配备学术梯队及工作助手;同时提供三室两厅住房一套和6万元人民币的安家费;山西省政府为特聘教授提供一次性科研启动费,其中“两院”院士为100-200万元,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为50-100万元,国家突出贡献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博士生导师、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为20-50万元;山西省教育厅提供奖金,同时享受国家有关
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应聘者可根据上述招聘条件直接来函或通过电子邮件信箱与我校取得联系,并同时提供详细学习及工作简历,已取得的成果及所发表的论著目录,以及应聘教授岗位的工作目标和计划。
山西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申请书
2005年4月15日
联系通讯地址:中国 太原 山西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阎红梅 刘 勇
邮 编:030006
Tel:0351-7018554
Fax:0351-7011780
E-mail:yhm@sx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