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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坚持什么样的社会历史观
李洪志及其同伙鼓吹“法轮大法”“有史以来第一次科学地洞察了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揭示了东西方文明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这种关于“法轮大法有史以来第一次------”的自我标榜,就是认为以往的社会科学都毫无建树,甚至是完全错误的。李洪志的这些狂言是对人类历史上一切社会科学(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彻底否定,是自封为洞察社会历史真谛的“唯一科学”。这表明,“法轮大法”不仅在世界观上而且已经开始向社会历史领域“进军”,即在社会历史观上公然向科学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发出挑战。
那么,“法轮大法”的社会历史观究竟有些什么内容,是否真有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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